福建厦门跨境电商补贴政策及申领要求

品牌出海 2025年8月27日

以下是2025年福建厦门跨境电商补贴政策及申领要求:

补贴政策

集货仓建设奖励:对跨境电商集货仓经营指标进行综合贡献评价,最高奖励250万元。

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奖励: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。

公共海外仓运营奖励: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海外仓运营单位,按年单仓奖励20万元,单家运营单位最高奖励150万元。

电商平台推广补助:对企业上线3个国际电子商务平台予以5万元的年度广告推广费用定额补助,超过3个的,每增加1个予以1万元叠加补助,单家企业合计补助金额封顶8万元。

进出口信用保险扶持:对货物贸易企业缴纳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按35%扶持,对服务贸易(含离岸服务外包)企业缴纳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按50%扶持,单家企业年度封顶50万元;对企业缴纳的国内贸易信用险保费按40%扶持,单家企业封顶300万元。

参展补助:支持企业参加境外普通展,按照企业参展成本对境外展进行补助;支持举办、参加境外品牌展会,对参加品牌厦门展会的企业,按标准最高扶持4个标准展位;支持举办、参加境外自办展会,对参加自办展会的企业,展位补助按该地区普通展会标准展位补助上浮20%,不限展位数补助。

申领要求

贸易数字化补助:

平台备案:电子商务平台在2024年1月1日-2024年12月31日期间须有超30家厦门市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企业入驻,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。平台备案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、2024年期间签订的30家及以上自主品牌企业名单、合同复印件、网页截图等,需在2025年4月5日前提交至厦门市商务局外贸大厦613。

企业申请:待平台备案审核完成后,市商务局发布符合条件的平台,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进行申报,具体企业申报材料另行通知。

进出口信用保险扶持:

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:在厦门市依法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2024年有进出口实绩,在厦门市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或国内贸易信用险;依法纳税,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,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,未被列为失信企业或涉黑涉恶企业,且未在海关、税务、外管、公安通报的风险企业名单内。

申报材料包括企业信息确认函、资金项目申请书等,均需加盖企业公章,一式两份,A4纸正反面打印/复印。

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5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投保的保险机构,保险机构核实承保信息后,于2025年4月30日前汇总提交至市商务局。

参展补助:具体申报要求可参考厦门市商务局发布的相关通知。

需要注意的是,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,虚假申报将取消资格并追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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